支持桂花加工企業技術改造實施方案
索引號 : 764137816/2023-24661 文       號 : 咸經信文【2023】55號
主題分類: 政務公開 發文單位: 咸寧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名       稱: 支持桂花加工企業技術改造實施方案 發布日期: 2023年06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發文日期: 2023年06月12日
市經信局關于印發
《支持咸寧市桂花加工企業技術改造實施方案(2023-2028)》的通知
各縣(市、區)科經局、咸寧高新區科經局:
為貫徹落實好《咸寧市“中國桂花城”建設十條促進措施》,促進我市桂花產業邁向中高端。現將《支持咸寧市桂花加工企業技術改造實施方案(2023-2028)》印發給你們,請各地按要求組織實施。
附件:《支持咸寧市桂花加工企業技術改造實施方案(2023-2028)》
咸寧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2日
附件
支持咸寧市桂花加工企業技術改造實施方案(2023-2028)
根據咸寧中國桂花城建設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咸寧市“中國桂花城”建設十條促進措施>的通知》要求,為加強對桂花加工企業技術改造升級的支持力度和激勵導向,鼓勵涉桂企業高質量高水平發展,全力打造咸寧桂花之城,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政府引導,激勵桂花加工企業加大投資力度,開展技術改造,促進桂花產業結構不斷優化,支持涉桂企業做強做大。
二、支持對象及條件
(一)支持對象
咸寧市轄區內桂花加工企業。
(二)支持對象的基本條件
1.在咸寧市轄區內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近3年未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和國家稅務總局“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布欄”名單以及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2.企業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制度;
3.項目應于當年10月底前投產;
4.項目未獲得其他同類財政資金支持。
三、支持方式
1.對已完工的項目實施事后補助。
2.對當年新增固定資產投資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500萬元以下(其中設備購置占比50%以上)的技改項目,按項目固定資產投入或生產性設備投資不超過8%給予補助。每年依據標準對全市范圍內擇優選取3個項目進行獎補,每個項目補助額最高不超過40萬元。
3.對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的技改項目,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咸寧市進一步支持企業技術改造若干政策的通知》(咸政辦發〔2021〕5號)的規定進行獎補。
四、項目申報與審核
(一)項目申報
2023年至2028年,市經信局每年定期發布申報通知,各縣(市、區)和咸寧高新區科經局負責本地涉桂企業的擇優推薦。
(二)項目審核
1.為確保項目審核公平公正,委托第三方機構對項目的投資額進行核實。
2.現場核查由市桂花辦、市經信局組成聯合核查組,對企業提供的相關數據進行現場核查,形成現場核查意見。
3.市桂花辦、市經信局邀請相關專家對通過現場核查的企業進行評分,擇優確定獎補企業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市桂花辦審定。
4.市桂花辦按程序撥付補助資金。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最終解釋權歸市桂花辦、市經信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