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市2023年招引碩士、博士研究生人才公告
索引號 : 764137816/2023-06529 文 號 : 無
主題分類: 政務公開 發文單位: 中共咸寧市委組織部
名 稱: 咸寧市2023年招引碩士、博士研究生人才公告 發布日期: 2023年02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發文日期: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會議精神,積極推進人才強市戰略,加強咸寧高素質人才隊伍建設,吸引集聚更多優秀人才助推咸寧打造武漢都市圈自然生態公園城市,根據《關于印發<咸寧市2023年“招碩引博”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咸人組文〔2023〕1號)等文件精神,決定面向高校和社會各界引進122名碩士、博士研究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引進對象
具有國內普通高校或國外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學位的應屆、往屆畢業生;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2016年12月1日后錄取,并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
(二)資格條件
引進對象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
1.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于2023年12月31日前獲得相應學位,屆時未取得學歷學位的取消聘用資格。其他人員須于此次報名截止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
2.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7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5周歲以下,即1977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
3.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和其他條件,其中,報考事業單位的人員須具備《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基本條件。
4.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在校期間受到院系以上處分的。
4.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5.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6.現役軍人。
7.已在咸寧市轄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職在編人員。
8.按規定到定向工作單位未滿服務期限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政策待遇
1.引進人才由市財政按照“雙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8萬元/人、碩士研究生4萬元/人,非“雙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5萬元/人、碩士研究生3萬元/人的標準一次性給予安家補助。
2.對引進人才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0.8萬元(分3年發放,每月3000元)、碩士研究生每人5.4萬元(分3年發放,每月1500元)發放生活補貼,由用人單位與市財政各承擔50%。
3.引進人才到事業單位工作的,按規定使用用人單位的事業編制。
4.引進人才在用人單位最低服務期為5年(含1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按程序辦理轉正手續。其中,在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分別享受專業技術七級、十級工資待遇;在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分別享受管理職員七級、八級工資待遇。
5.對在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碩士研究生,工作滿一年且取得初級職稱的,可聘用到專技十一級崗位;工作滿3年且取得中級職稱的,可不受崗位限制,直接聘用到專技十級崗位。對在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且取得副高職稱的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聘用到專技七級崗位。
對在事業單位管理崗工作滿一年且表現優秀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可聘用到管理七級、八級崗位。
6.對在事業單位擔任管理崗八級以上或副高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具有機關急需緊缺專業背景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可按相關規定和程序擇優調入機關擔任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
7.引進人才在咸無自有住房的,可申請入住人才公寓;在咸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在本市范圍內購買首套自住商品房的,申請公積金住房貸款可提升至限額的1.5倍。
8.對引進人才在落戶、配偶工作等方面,由用人單位在政策范圍內予以優先照顧。
9.醫院、學校等單位引進的碩博人才其他相關待遇詳見《咸寧市2023年市直企事業單位“招碩引博”崗位信息表》(附件1)。
未滿最低服務期限離職的(經組織調動的除外),取消相應待遇,并退還一次性安家補助。
三、引進程序
(一)查詢崗位
市直企事業單位擬引進人才122人,詳見《咸寧市2023年市直企事業單位“招碩引博”崗位信息表》。報名人員可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www.hbsrsksy.cn)或咸寧組工網(www.xnzg.gov.cn)查詢。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資格條件等相關問題,可咨詢用人單位聯系人。
(二)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自發布公告之日起,到2023年3月10日17:00截止。報考人員填寫《咸寧市2023年引進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2),連同個人簡歷一并發至用人單位指定郵箱,由各用人單位受理報名。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用人單位對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初審。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以完善信息后重報或改報其他崗位;已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
2.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將書面報名材料通過郵政EMS等途徑報送至用人單位,報送時間到2023年3月10日17:00截止(以寄出時間為準)。
書面報名材料包括:
(1)《咸寧市2023年引進人才報名登記表》;
(2)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暫未領取到畢業證、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提交相關證明和承諾書);
(3)已簽訂勞動合同或咸寧市外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需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4)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工作經歷等其他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一式兩份,A4紙張打印或復印。資料不全、不合規范或逾期不報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經資格審查,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比例不足1:3的(有博士研究生報考的崗位,可根據具體情況研究確定比例),可調減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允許被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改報其他崗位。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弄虛作假情形,一經查實,取消其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組織考試
考試擬于4月份進行,分為專業水平測試和面試兩個環節,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用人單位確定考試時間、地點后通知考生。
1.專業水平測試。專業水平測試實行百分制評分,重點測試考生的專業能力。根據專業水平測試成績排名,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有博士研究生報考的崗位可根據具體情況研究確定比例)。博士研究生不參加專業水平測試,直接進入面試。
2.面試。面試實行結構化面試,重點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按百分制量化評分并現場公布成績。
3.綜合成績計算。考生綜合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博士研究生以面試成績作為綜合成績;碩士研究生綜合成績=專業水平測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根據綜合成績排名,經用人單位黨委(黨組)專題研究,按1:1的比例提出考察對象名單。綜合成績相同時,首先按面試分數高低確定考察對象;若面試分數相同,則按學歷學位層次或職稱級別高低確定;若學歷學位層次或職稱級別也相同,可安排加試。
(五)考察和體檢
考察和體檢可同步組織實施。考察要突出德才素質,重點對其道德品行、專業特長、能力素質、學習工作表現、職位匹配、資格條件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中發現考察對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崗位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考察資格。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因考察、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時,用人單位報市委人才辦備案后,可在報考同崗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考察、體檢人選。如無人可遞補,用人單位報市委人才辦備案后,該崗位招錄程序自動終止。
(六)公示和聘用
對通過考察、體檢的對象,經研究審定后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并在咸寧組工網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經調查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滿,未發現影響聘用問題的,由用人單位和聘用對象簽訂聘用合同,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四、其他事項
1.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如通訊方式變更,應及時主動告知報考單位,避免錯失聘用機會。
2.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應聘輔導培訓班。
3.因特殊情況需對此次招聘工作時間進行調整的,以咸寧組工網發布的公告為準。
4.聘用人員名單在網上公布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單位,并按規定時間報到,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改派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對無故自行放棄的人選,不得辦理改派或調檔手續。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處理。
5.各用人單位黨委(黨組)對人才引進工作負主體責任,要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如有弄虛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6.本公告由中共咸寧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相關部門進行解釋。政策咨詢電話:0715-8126920。
附件:1.咸寧市2023年市直企事業單位“招碩引博”崗位信息表.xlsx
??????2.咸寧市2023年引進人才報名登記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