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2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索引號 : 764137816/2024-05667 文       號 : 無
主題分類: 政務公開 發文單位: 咸寧市審計局
名       稱: 關于2022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發布日期: 2024年02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發文日期:
關于2022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2023年8月30日在咸寧市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上
咸寧市審計局局長袁國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2022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請予審議。
按照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經市委審計委員會批準,市審計局依法審計了2022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結果表明,2022年,各部門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嚴格執行六屆市人大一次會議有關決議,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落細“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統籌發展和安全,經濟運行保持在合理區間。
--統籌調控能力持續提升,著力穩經濟促發展。全市財稅收入始終保持同口徑正增長,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增長12.1%,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的財力支撐。全市辦理留抵退稅25.74億元,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理念,運轉類支出壓減15%,持續推進財政普惠金融改革,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1.05億元。
--重點支出保障不斷增長,持續改善民生福祉。堅持以民生為先、民生為重、民生為本,謀民生之利,解民生之憂。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比重達78%,科教文衛等考核類支出足額兌現,疫情防控、社保救助、人才就業、安全生產等政策積極落實。緩繳社保費3288萬元,發放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補貼3614萬元、惠及企業3176家。統籌調動一切資源,全力支持高質量發展,“三重”事項、機關二幼、第二人民醫院等民生項目落地見效。
--扎實推進審計整改工作,促進健全體制機制。相關地方、部門和單位認真開展整改工作,落實整改責任、完善制度。2022年,全市審計機關促進整改落實有關問題資金9629萬元,移送案件線索8件,立案處理6人。被采納審計建議589條,被審計單位制定整改措施及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共227項。審計機關將持續跟進,督促加快整改。
一、市級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重點審計了市級決算草案編制、預算執行、資金管理等情況。2022年,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885479萬元、支出885479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20969萬元、支出320969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9969萬元、支出9969萬元;社會保險基金收入346530萬元、支出318102萬元,年末滾存241607萬元。
財政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各級決策部署,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有效推動財政管理內外轉型,兜緊兜牢國計民生,保障財政持續運轉。但審計也發現一些問題:
(一)預決算部分事項編報不夠準確。主要包括:非稅收入740.48萬元未及時繳庫;少編部分上級提前下達資金預算。
(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有待規范。主要包括:資金分配不科學,在未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使用情況開展績效評價的情況下,按固定比率分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國有企業資本金注入后,未及時確認國有權益478萬元。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重點審計了市林業局、市生態環境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等15個部門單位以及部門所屬20個二級單位,對財政資金績效進行了抽查,部分事項延伸追溯到以前年度。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決算編報不夠完整準確。11家單位動用以前年度結轉資金4872.12萬元未納入預算;4家單位可預見項目多申報預算186.58萬元;2家單位決算不實,涉及金額1243.92萬元。
(二)過緊日子要求和財經紀律執行不嚴。3家單位報賬手續不全,涉及金額164.39萬元;3家單位超標準超范圍列支費用4萬元;3家單位會計核算不規范,涉及金額3.22萬元;3家單位實有資金賬戶未及時清理。
(三)項目績效管理仍存在薄弱環節。9家單位42個項目績效目標編制不規范,存在績效指標不細化、不量化、不切合實際以及填報要素不完整等問題;5家單位20個預算調整項目的績效目標未同步進行調整;6家單位15個項目績效自評不全面、不真實;2家單位3個項目發生變化,績效目標未落實到位,造成資金結存166.22萬元;1家單位1個項目未開展,導致4萬元資金結存未發揮效益;5家單位12個項目進度緩慢,項目績效目標未能完全實現。
三、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情況
(一)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項目審計情況。重點對咸安區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項目進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政策落實不到位。存在未按規定編制教育事業“十三五”規劃;教師資源配備不夠均衡等問題。二是項目建設程序及項目管理不合規。存在部分學校先開工建設后辦理施工許可證,未辦理質量監督手續,未按規定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先投入使用后辦理竣工驗收等問題。三是項目建設資金管理撥付不規范。存在2所學校財務報銷憑證附件不全等問題。四是項目投資績效不高。3所學校周邊配套設施及校內設施不完善;2所學校超標準設計辦公用房;3所學校教室和辦公用房存在空置或使用率不高現象。
(二)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審計情況。重點審計抽查了咸安區、赤壁市、通城縣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實施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政策落實不到位。2個縣擅自擴大項目改造范圍;二是項目管理不規范。2個縣42個老舊改項目進度較緩慢;3個縣部分項目完工后未及時辦理竣工驗收和工程結算。三是項目資金管理不合規。1個縣專項資金未實行專賬管理。四是項目投資績效不達標。3個縣部分“四必改”內容未改造到位。
(三)四好農村路項目的審計情況。主要圍繞改善農村交通,提升出行效率和物流效率,重點審計了嘉魚縣“四好農村路”項目完成、管理以及相關資金使用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建設程序不合規,存在未按規定辦理施工許可手續、未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等問題。二是項目工程管理不嚴格,存在項目后期養護不到位等問題。三是項目建設資金管理不規范,存在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人工費23.46萬元未及時足額撥付至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等問題。
四、民生領域政策執行和資金審計情況
重點審計了醫療、優撫、鄉村振興等三項政策執行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
(一)職工基本醫療(含生育)保險基金和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資金專項審計情況。重點對市本級2021年至2022年6月職工基本醫療(含生育)保險基金和2021年至2022年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資金的籌集使用管理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預算編制不嚴謹,存在預算編制不精準的問題。二是資金使用管理不規范。市醫保局支出戶少計銀行利息6.74萬元;未及時清理歸還參保人員繳納的風險保險金20.7萬元;已死亡人員個人賬戶資金未清理等問題。
(二)優撫安置資金審計情況。主要圍繞落實優撫安置政策,對通城縣優撫安置資金底數和對象底數、優撫安置資金籌集和撥付情況、資金使用和發放情況及優撫安置政策落實情況進行了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專項資金管理不規范,存在優撫專項資金混用等問題。
(三)落實鄉村振興銜接資金審計情況。重點審計了咸安區和崇陽縣相關中央、省、市鄉村振興銜接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資金管理使用有待規范,存在未將資金落實到具體項目等問題。二是產業項目績效亟待提升。三是資產管理水平有待提高。2個縣2個村將集體資產無償提供給他人使用;2個縣4個產業項目資產所得收益應收未收,涉及金額24.58萬元。
五、國有資源資產管理審計情況
2023年,在各審計項目中關注企業、行政事業、自然資源等資產管理使用情況。
(一)企業資產負債損益審計情況。重點審計了咸寧金融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咸寧市綠色產業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底資產負債損益情況,并對有關事項進行追溯,延伸審計相關單位。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政策執行不到位。金投公司偏離擔保主業,未聚焦“支小支農”融資擔保業務;降費讓利力度不夠,超標準收取擔保費;二是經營管理存在漏洞。金投公司關鍵風險崗位任職違背不相容原則,且未制定擔保業務代償損失確認制度。三是財務管理水平亟需提高。金投公司和綠投公司都存在注冊資本金未到位、賬務處理不當以及應收未收服務費、利息等問題。四是資產管理有待加強。金投公司未及時辦理抵債資產過戶登記手續,造成無法行使資產所有者權利。綠投公司未按規定辦理產權變更登記。
(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審計情況。在預算執行、經濟責任、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等各類審計項目中,重點關注了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統籌使用和基礎管理情況,進一步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規范行政事業單位職能的正確履行。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是資產基礎管理存在薄弱環節。1家單位2輛已處置車輛未及時下賬;1家單位及其下屬單位因機構改革并入的351件辦公設備、家具等資產未及時入賬;4家單位購置辦公設備未入固定資產賬,涉及金額19.48萬元;4家單位未對已納入管理的8處房產進行權屬變更,涉及面積4720.46平方米;1家單位未對已納入管理的2輛轎車進行權屬變更。二是資產集中管理和盤活力度不夠。1家單位3處房產閑置;1家單位1處辦公用房,204件辦公設備等資產,因機構改革等原因,一直處于閑置狀態。四是部分資產存在損失或損失風險。3家單位部分辦公設備賬實不符,涉及金額81.22萬元;1家單位1輛公車已無實物,且無處置資料。
(三)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情況。重點審計了崇陽經濟開發區企業環保政策執行、“環保管家”服務合同履行、工業污水處理廠運營等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水資源保護不力。存在主管部門未督促檢測公司全面履行檢測義務等問題。二是環保問題處理能力較弱。工業污水處理廠未及時辦理決算審計、未經環保驗收;園區內1家企業污水未接入污水管網;園區內1家企業未辦理環評手續。三是違法用地行為仍有發生。1個公司存在違法用地。
六、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一)政府債券資金審計情況。重點對市本級2022年發行的新增政府一般債券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涉及4家單位、15個項目。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部分項目資金績效不佳。1個項目因建設手續不完善,未按時開工。二是部分項目建設違反基本建設程序。1個代建項目未報市政府審定;1個項目未批先建;1個項目未竣工驗收投入使用。三是部分項目財務管理或合同執行不嚴。11個竣工項目未按規定編報財務決算;1個工程項目竣工后未及時進行結算。
(二)水利專項資金審計情況。主要圍繞防洪減災、水資源配置和水土保持與河湖(水)生態修復,重點審計了崇陽縣水利建設資金的撥付使用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項目規劃和任務完成不理想。小水庫運行保障項目推進緩慢。二是資金管理使用不合規。未及時收取水資源費21.28萬元。三是工程建設管理不到位。未按合同約定支付項目工程款,涉及金額15.43萬元。
(三)科技研發相關資金審計情況。重點審計了2020至2022年科技研發和獎補資金。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科研項目資金管理使用不合規。3個項目驗收審核不嚴,驗收資料不全。二是科技專家庫建設及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審核不嚴。未嚴格按照規定審核入庫專家條件;未嚴格執行市級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程序;未按文件要求對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開展績效評價。
(四)“三重”相關資金審計情況。根據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主要關注了市重大產業重大項目重大事項資金安排使用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長江綜合門戶港及公鐵水聯運項目總體規范編制費因前期工作未完成,導致56萬元資金無法及時支付使用。二是市中心城區背街小巷、道路、小區弱電線纜整治項目因項目預算過大,導致177萬元無法使用。
(五)優化營商環境相關政策落實審計情況。重點審計了相關單位推進“放管服”相關政策落實、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和保證金等政策執行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2家單位項目超標準預留質保金。二是2家單位22個行政審批事項超時辦件;1家單位1個審批事項辦事指南不規范。
七、審計處理情況
對2022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的問題,市審計局依法征求了被審計單位意見,出具了審計報告。針對審計查出的違規使用財政資金等問題,市審計局已依法下達了審計決定,要求有關單位予以糾正;對管理不規范或涉及體制機制制度方面的問題,已建議有關部門規范管理、加強研究、建章立制,并做到舉一反三,標本兼治;對重大違法違紀問題線索,依法移交有關部門案件線索6起,進一步加強了紀檢監察監督、巡察監督與審計監督融合貫通。有關部門單位正在積極整改,市審計局將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部署要求,堅持審計整改“下半篇文章”與審計揭示問題“上半篇文章”一體推進。不斷加大對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的跟蹤督促檢查力度,年底前報告全面整改情況。
八、審計建議
(一)強化重點領域監管,加快推動穩經濟政策落地見效。
(二)強化財政資源統籌,持續推進財政管理提質增效。
(三)強化資源資產管理,有效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四)強化源頭風險控制,切實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隱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們將更加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堅持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自覺接受市人大的監督,立足經濟監督定位,聚焦主責主業,努力發揮審計職能作用,為加快打造武漢都市圈自然生態公園城市,奮力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咸寧篇章作出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