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1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索引號 : 764137816/2022-42576 文       號 : 無
主題分類: 政務公開 發文單位: 咸寧市審計局
名       稱: 關于2021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發布日期: 2022年12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發文日期: 2022-12-02
關于2021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2022年8月25日在咸寧市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
咸寧市審計局局長袁國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2021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請予審議。
按照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經市委審計委員會批準,市審計局依法審計了2021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結果表明,2021年,各部門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嚴格執行五屆市人大五次會議有關決議,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保持了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十四五實現良好開局。
--統籌調控能力顯著增強,支持經濟發展成效明顯。全市財稅收入呈現快速增長、指標優于全省平均的良好運行態勢,全面落實減稅降費政策,為市場主體減負8.43億元。常態化資金直達機制全面建立,51.02億元資金直接惠企利民。統籌安排資金,推動中國桂花城等“三重”項目開工布局。
--兜底保障水平穩步提高,持續改善民生福祉。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78.48億元,其中民生支出216億元,占比78%,“三保”底線全面兜牢。人才、就業創業、老舊小區改造、創文固衛、掃黑除惡等一大批民生民心項目全面保障、加快實施。
--財政管理績效持續提升,持續鞏固“三大攻堅”成果。零基預算打造2.0版本,經驗先后在中國財經報、改革報全國推介。財政管理績效再獲省政府3500萬元獎勵。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深化農村改革。推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榮獲全省脫貧攻堅先進單位。
--審計整改力度進一步加大,建立健全體制機制。相關地方、部門和單位持續開展整改、加強管理、完善制度。 2021年,全市審計機關促進整改落實有關問題資金7.49億元,移送案件線索45件,立案處理8人。被采納審計建議547條,被審計單位制定整改措施及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共170項。審計機關將持續跟進,督促加快整改。
一、市級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重點審計了市級財政決算草案編制、“四本預算”的有效銜接、財政資源統籌、直達資金等專項轉移支付的使用等情況。市級財政決算草案反映:2021年市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63.39億元、支出63.39億元;市級政府性基金收入27.26億元、支出27.26億元;市級社會保險基金收入35.39億元,支出29.52億元,收支相抵,當年結余5.87億元,滾存結余21.32億元;市級國有資本經營收入1.04億元、支出1.04億元。審計結果表明:2021年,市財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面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多措并舉加強財政資源統籌,實現財政收入恢復性增長,有力保障重點領域支出,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財政決算個別事項編報不準。將應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決算數據的國有企業清算資金列入一般公共預算收入。
(二)財政資源統籌還有待規范。
1.預算支出統籌協調仍需加強。市財政局在1家單位實有資金賬戶余額巨大的情況下,繼續撥付上級專項資金至該賬戶,導致資金結轉規模增大。
2.四本預算之間的銜接不夠。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定位不夠清晰,高投集團企業利潤收入預算600萬元存在重疊。
(三)財政管理還有待提升。
1.部分項目管理有待完善。跨部門統籌使用資金的項目未細化到部門或項目上,預算安排未制定相應的資金管理辦法,涉及資金1195萬元。
2.政府采購管理中還存在問題。2021年已備案項目合同中,有11家單位78個政府采購項目合同簽訂后未在七個工作日內及時報市財政局備案;截至2022年5月底,有21家單位60個政府采購項目合同簽訂后一直未報市財政局備案。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重點審計了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旅局、市教育局、湖北省鄂南高級中學等6個部門單位以及部門所屬27個二級單位,部分事項延伸追溯到以前年度,并對部分單位財政資金績效進行了抽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部門科學編制預算能力亟需加強。6家單位預算編制不完整,動用其他收入和以前年度結轉資金等未編入年初預算,涉及資金2358.33萬元;3家單位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當年未執行,涉及資金73萬元;3家單位項目預算編制過大,導致財政資金指標結余,涉及資金64.01萬元。
(二)部門預算收支管理水平亟需提高。2家單位緩收非稅收入;2家單位超預算列支“三公”經費3.9萬元;2家單位賬務處理不規范,涉及資金51.66萬元;7家單位手續不全和違規報銷費用290.41萬元;3家單位超標準超范圍列支費用2.41萬元;1家單位違規減免費用1.1萬元;7家單位往來資金清理不及時;1家單位存在會計賬表不符和固定資產賬賬不符;1家單位食堂監管不到位,存在未及時組織食堂托管服務招投標、合同約定不規范的情況;4家單位13個項目建設程序和招投標不合規;4家單位決算數據不準確。
(三)部門預算績效管理意識亟需增強。13家單位50個項目績效目標編制存在500萬元以上項目未開展事前績效評估、指標設置不合理和未及時調整績效目標等情況;4家單位29個項目績效自評不規范;8家單位16個預算追加項目未提供項目申報書和設置績效目標;8家單位35個項目未報送績效運行情況;3家單位3個項目當年不具備支付條件,導致資金無法使用,涉及資金356.98萬元;8家單位12個項目前期準備不充分,導致資金無法使用,涉及資金4632.8萬元;4家單位5個項目實施緩慢,導致項目資金無法及時支付,涉及資金3453.73萬元;3家單位13個項目未及時報經預算調整,資金用于項目無關支出,涉及資金309.6萬元;“三農”工作高質量發展獎勵資金1335萬元分配“碎片化”,未體現“重獎”特征;部分抗疫特別國債安排的項目支出進度緩慢。
三、重點項目和重點民生資金審計情況
(一)住房維修基金審計情況。重點審計調查了咸寧市城區(含市本級及咸安區)商品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歸集管理及相關政策落實情況。截至2021年12月底,市城區維修資金總計繳存13.6萬戶,繳存面積2400萬平方米。歸集維修資金累計7.08億元,城區維修資金賬面總余額7.2億元。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維修資金歸集方面,存在已銷售備案但未繳存維修資金的情況。二是維修資金使用方面,存在資金使用申報程序不規范、申請使用維修資金審批不嚴、未通過“雙三分之二”集體表決、超范圍使用應急維修資金1.99萬元以及維修資金分攤不合理等問題。三是維修資金管理方面,存在市住建局未向業主公布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繳存、增值收益和結存的金額,維修資金續繳制度不完善,專戶管理銀行未建立維修資金查詢制度,維修資金繳存標準不明確以及維修資金信息系統未及時更新數據等問題。四是維修資金保值增值方面,存在大額資金長期活期存放,導致資金增值受到一定程度影響以及主管部門監督缺位導致專戶銀行未履行既定義務等問題。
(二)住房公積金審計情況。重點審計了市本級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增值收益及個人貸款發放、提取及相關政策落實情況。2018至2020年,咸寧市本級新增住房公積金歸集22.18億元,新增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16.5億元,實現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1.05億元。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住房公積金政策落實方面,存在違規開設住房公積金委托存貸款銀行賬戶9個,未采取綜合評分法對新存放的1.68億元定期存款選擇存放銀行,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多計提貸款風險準備金595.47萬元以及違規向3個縣公積金中心借款用于市本級發放貸款,并賺取利差44.28萬元等問題。二是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方面,存在違規辦理公積金“裝潢”提取業務60.8萬元以及未及時清收不良貸款1069.88萬元等問題。
(三)就業資金審計情況。重點審計了市本級大學生實習實訓補貼及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資金管理使用情況。2021年,市本級共發放1183名大學生實習實訓補貼379.73萬元,發放4家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142.96萬元。發現的主要問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不嚴,向2家公司4名已離職員工發放新型學徒培訓補貼資金,涉及金額2.4萬元。
(四)產業扶貧資金審計情況。重點審計了通山縣、崇陽縣2個鄉鎮2018至2020年度產業扶貧情況,涉及8個重點貧困村,產業扶貧資金共計1895.07萬元。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產業扶貧資金資產管理使用方面,存在利用虛假資料套取光伏發電資金1.5萬元、違規出借產業發展資金84萬元、村扶貧資產528.05萬元未納入村級資產管理、入股資金10萬元未計村級資產以及將村級產業發展資金100萬元以入股投資某合作社的名義轉變為村發包收入等方面問題。二是產業扶貧項目績效方面,存在扶貧車間項目建設緩慢,項目資金400萬元結存專戶長達2年之久,產業扶貧項目效果不佳、效益低下等問題。三是扶貧資產所得收益管理方面,存在扶貧資產收益16.15萬元應收未收、扶貧資產40萬元未收回、光伏發電收益12.33萬元結存未用以及違規將光伏發電收益2.3萬元轉變為村集體收入等問題。四是產業扶貧政策落實方面,存在易地扶貧搬遷農戶后期扶持解決不到位以及集中安置點無產業就業扶貧項目等問題。
四、國有資源資產管理審計情況
2021年,在各審計項目中關注行政事業、自然資源等資產管理使用情況。
(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審計情況。在重大政策落實審計及6個部門的預算執行審計中,對相關單位行政事業性資產管理使用情況開展了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詳見附表2):一是國有資產基礎管理還存在薄弱環節。涉及6個部門5.52萬平方米房產和1.6萬平方米土地、3124.69萬元資產。其中:5個部門相關設備、無形資產和工程項目建成投用后未計入固定資產賬,涉及資金911.59萬元;3個部門2.91萬平方米房產和1.6萬平方米土地未及時辦理產權登記;1個部門1輛轎車未及時入賬;5個部門2.61萬平方米房產、9輛公車和1912.1萬元資產未及時核銷;1個部門賬面資產系統資產凈值與財務賬面凈值相差301萬元。二是違規使用和處置國有資產。涉及3個部門361.35平方米房產和三處資產。其中:1個部門無償向外部單位出借361.35平方米房產使用;1個部門三處資產未經評估未報主管部門審核和財政部門批準出租;1個部門處置45.2萬元資產未見任何處置相關資料;1個部門應收未收租金1.55萬元。三是部分國有資產使用效益低下。3個部門3747.59平方米房產閑置及1輛公車使用率較低。
(二)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情況。重點審計了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19至2021年土地管理使用政策執行情況,涉及咸安區國土面積225.46萬畝,耕地37.59萬畝,建設用地26.35萬畝。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土地衛片執法方面,存在7宗違法占地應立案處理未立案處理、4宗違法占地執法不到位等問題。二是土地使用方面,存在21個地塊2270.25畝征而未供、5個地塊366.98畝經招拍掛后閑置兩年以上等問題。三是土地整治相關資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挪用耕地開發專項資金230萬元用于彌補經費不足以及增減掛鉤專項資金592.7萬元被挪用等問題。四是其他方面,存在部分已成交的掛牌土地未及時簽訂出讓合同以及臨時用地審批監管缺位等問題。
(三)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情況。2021年完成政府投資審計項目9個,審計項目投資額18.29億元。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財務管理不合規,涉及金額7919.27萬元;二是工程結算不準確,涉及金額6825.73萬元;三是項目管理不規范,涉及金額3131.65萬元;四是基本建設程序不合規,涉及金額1966.13萬元;五是招投標程序和合同管理不合規,涉及金額1710.98萬元。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一)政府債券資金審計情況。重點對市本級2019至2021年政府債券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一般債券資金管理使用方面,1個項目建設進度緩慢,導致472.68萬元債券資金結存未及時使用;1個項目在未辦理施工許可證和竣工驗收情況下投入使用;1個項目未辦理施工許可證、未按時完工。二是專項債券資金管理使用方面,1個項目建設進度緩慢,導致1543.72萬元債券資金結存未及時使用;1個項目未按時投入使用,至今未完成竣工驗收和決算審計。
(二)重大產業重大項目重大事項相關資金情況。根據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主要關注了市重大產業重大項目重大事項資金安排使用情況。16個領導小組辦公室“三重資金”2021年預算安排(不含統籌資金安排的招商經費、產業獎補和項目前期經費,下同)1699.57萬元,使用資金996.9萬元;2022年預算安排1.7億元(含上年結余結轉508.9萬元),截至2022年7月,使用資金5335.4萬元。
(三)優化營商環境相關政策落實審計情況。重點審計了相關單位推進“放管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互聯網+政務服務”以及降費政策落實、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和保證金等政策執行情況。審計發現:一是行政效能管理不夠規范。1家單位3個審批事項共39個項目申請未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窗口統一辦理;2家單位7個審批事項共13個項目申請存在實際辦結時間超過承諾辦結時限;1家單位7個事項辦事指南要素缺失;2家單位18個事項辦事指南表述自相矛盾;1家單位10個事項政策發生變化,辦事指南未及時更新。二是降費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1家單位違規收費1.28萬元;1家單位超標準收取工程質保金34.47萬元。三是仍存在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方面問題。3家單位應退還未退還質保金49.18萬元。
六、審計處理情況
對2021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的問題,市審計局依法征求了被審計單位意見,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對政府投資審計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和審計建議。對重大違法違紀問題線索,依法移交有關部門查處,進一步加強了紀檢監察監督、巡察監督與審計監督融合貫通。有關部門單位正在積極整改,市審計局將跟蹤督促,年底前報告全面整改情況。
七、審計建議
(一)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統籌調控能力。一是完善政府預算體系。加大“四本預算”統籌銜接力度,根據“四本預算”的收支范圍,推動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確的政府預算體系,強化財政統籌能力。健全項目預算審核機制,不斷推動部門規劃與三年滾動財政規劃相銜接,強化三年滾動財政規劃對年度預算的約束。二是優化財政支出結構。要細化預算編制,加強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和結轉結余資金管理,推進跨部門資金的統籌使用和財政資金的科學分配。對競爭性領域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分配要避免“小、散、亂”,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撬動產業發展的作用。
(二)強化財政預算執行管理,提高財政支出績效。一是完善績效管理制度體系。圍繞構建“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預算績效管理體系目標任務,積極推動符合咸寧實際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建立。將績效目標設置作為預算安排的前置條件,抓好抓實績效運行監控,明確各方預算績效管理職責,對存在嚴重問題的政策、項目要暫緩或停止預算撥款,督促及時整改落實。二是強化財政資金監管。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把過緊日子作為常態化紀律要求,壓實主體責任和主管監督責任。充分發揮預算剛性約束,落實財政支出全過程管控,規范政府采購監管,切實把防范資金風險的責任落實到監督的各個環節。
(三)堅持保障改善民生福祉,提高政策執行質效。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強化績效管理,通過事前審核、事中監督、事后評價的方式,進一步提高債券資金使用效益;圍繞“六穩”“六保”目標,提升投資和產業帶動就業能力,壓實就業工作責任落實,促進就業政策更好落實;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優化營商環境,把政策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切實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激發民營企業活力,推動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落地生效;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確保脫貧攻堅成果得到鞏固。
(四)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推動高質量發展。統籌推進武漢都市圈自然生態公園城市建設,加大“三個重大”項目的綜合投入。壓實資源資產管理職責,對新增建設用地供應和供地后跟蹤管理情況建立聯動管理制度,形成日常工作機制,加強日常巡查管理,保證土地及時供應和有效利用。對行政單位資產進行定期清查,摸清家底。對重要資產進行抽查核對,做到賬實相符。完善資產出租評估和公開競價招租機制,確保出租出借行為規范、程序合法,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們將更加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在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堅持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自覺接受市人大的監督,堅持依法審計,堅持擔當作為,為咸寧建設武漢都市圈自然生態公園城市做出積極貢獻,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